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新要求!检测人员必须考核后上岗!
参加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,必须考核后上岗!
2月8日,国家卫健委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当前,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,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,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、人员流动增加,存在疫情传播风险,新冠病毒核酸检测(以下简称核酸检测)需求也将随之大幅度提升。为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,满足检测需求,现就做好核酸检测服务提出新要求,现将与医护人员有关的内容整理如下:
1、明确分工,实行“乡采样、县检测”
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要落实《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》要求,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,实行“乡采样、县检测”,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,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,县医院、疾控中心或第三方实验室负责检测。
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移动检测车,采取下乡巡回检测的方式,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。
2、从事核酸检测的人员必须考核后上岗
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全流程的质量控制,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,做好采样、保存、运输、处理、检测、结果反馈等工作。对从事核酸采样检测的医务人员持续开展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同时,《通知》强调,从事采样的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,按照标准规范实施手卫生。
3、要免收门诊诊察费
《通知》明确,核酸检测机构要设置专门窗口或区域,为“愿检尽检”、返乡人员等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,群众无需挂号且免收门诊诊察费。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,提供网上支付、推送检测报告等服务,让信息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。
4、加大质评频次,及时反馈通报质评结果
落实分析前、分析中、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。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要持续组织开展室间质评,加大质评频次,及时反馈通报质评结果。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,要立即暂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;经整改验收合格后,方可重新开展。
5、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须1:1单样检测
《通知》要求,必须不断优化核酸检测服务,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,供群众自行选择,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。原则上,来自低风险地区的群众可进行10:1混样检测,中风险地区可进行5:1混样检测,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须1:1单样检测。
来 源 / 国家卫健委官网
● 检验课件 |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事项和生物安全要求● 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(最新版)● 检验课件 | 新冠肺炎样本采集保存与运输● 国家卫健委发布:新冠病毒核酸混筛技术指南!● 国家卫健委发布: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● 培训视频丨新冠病毒标本的采集方法● 新冠核酸检测样本混采如何操作?专家解读来了(含视频)● 《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》●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生化室检测操作流程● 检验课件 | 新冠肺炎中凝血指标的应用● 美国专家:新冠疫情下检验科生物安全如何保证?●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操作人员理论培训,试题及答案汇总